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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汇票
发表于:2023/7/25

1.出票人资格: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并与付款人具有真实的委托付款关系,具有支付汇票金额的可靠资金来源。
2.
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单张出票金额
100万元以上的商业汇票原则上应全部通过电子商业汇票办理;单张出票金额在300万元以上的商业汇票应全部通过电子商业汇票办理
3.
商业承兑汇票可以由付款人签发并承兑,也可以由收款人签发交由付款人承兑。
4.
商业汇票可在出票时向付款人提示承兑后使用,也可以在出票后先使用再向付款人提示承兑。
5.
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银行,应按
票面金额向出票人收取万分之五的手续费

新增票据信息登记与电子化:
1)纸质票据贴现前不晚于业务办理的次
1工作日完成相关信息登记。
2)纸质票据票面信息与登记信息不一致的,以
纸质票据票面信息为准

新调整贴现:
1.
贴现分为
买断式和回购式
2.
贴现条件:票据未到期;票据未记载“不得转让”事项;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企业法人以及其他组织;与出票人或者直接前手之间具有真实的商品交易关系。
3.
纸质票据贴现时,贴现申请人
无需提供合同、发票等资料信息不存在或者纸质票据必须记载事项与已登记承兑信息不一致的,不得办理贴现;贴现人办理纸质票据贴现后,该票据不再以纸质形式进行背书转让、设立质押或者其他交易行为。

4.保证增信行纸质票据进行保管并为贴现人的偿付责任进行先行偿付。
5.
贴现利息的计算。贴现金额=票面金额-票面金额×年贴现率÷360×贴现期限(贴现日至汇票到期前1日的日期,异地纸质加3日的划款日)
6.
贴现到期,贴现银行应向付款人收取票款。不获付款的,贴现银行应向其前手追索票款。贴现银行追索票款时
可从申请人的存款账户直接收取票款
7.
票据交易包括
转贴现、质押式回购和买断式回购等。

8.票据到期后偿付顺序如下:承兑人→保证增信行→贴现人
9.
银行承兑汇票的出票人于汇票到期日未能足额交存票款时,承兑银行付款后,对出票人尚未支付的汇票金额按照每天万分之五计收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