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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申报
发表于:2023/7/19

1.是确定纳税人是否履行纳税义务,界定法律责任的主要依据
2.
方式:
自行申报、邮寄申报、数据电文申报、其他方式。(实行定期定额缴纳税款的纳税人,可以实行简易申报、简并征期等方式申报纳税)
3.
纳税申报的其他要求:无税、减免税期间也要申报,申请延期申报需要预缴税款。
4.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可以延期办理;但是,应当在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后立即向税务机关报告。税务机关应当查明事实,予以核准。
5.
经核准延期办理纳税申报、报送事项的,应当在纳税期内按照上期实际缴纳的税额或者税务机关核定的税额预缴税款,并在核准的延期内办理税款结算